浙江宁波宁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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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NHZFCG-Z*******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有一定的软件开发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服务队伍,在浙江省内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机构,能够保障长期、有效的上门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Z*******宁海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招标文件.doc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帐号:*****************。*、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到五楼大厅投标保证金窗口开具收据。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十一、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联系人:高凤、陈伟霖 联系电话:****-********、********十四、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