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有关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静安寺庙一期景观灯光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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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委托就静安寺庙一期景观灯光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A***二、项目名称:静安寺庙一期景观灯光建设采购三、招标内容:静安寺庙一期景观灯光建设(具体内容见后面附件)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根据已登记进入中小企业供应商子库的中、小、微型企业优先考虑;*、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已取得从事本行业生产、施工、安装等经营方面相关必需的资质;*、在本市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和必需的生产、施工、安装队伍,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和服务信誉。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并经验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相关生产、施工、安装必需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属于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企业已完成的相关寺庙景观灯光建设项目的有关业绩材料优先考虑(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书或成功项目的获奖证书)六、报名、澄清、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截止(上午*:**~**:**和下午**:**~**:**来报名之前请先电话联系接待人)*、报名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弄*号二楼*、报名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要求澄清的,在****年*月*日下午**:**时前(北京时间)以书面的形式送达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弄*号*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届时出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西康路***弄*号接待人:唐鹏忠 于佳平联系电话: ********、********传 真: ********注:本项目技术需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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