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备用内话系统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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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备用内话系统设备购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ZB-GCZ****-****)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备用内话系统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编号:LNZB-GCZ****-****)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 * ****** ****万元(人民币) 验收合格 *** * 北京****** ****.**万元(人民币) 验收合格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苗强 - * 北京****** 项俊驰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北京******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东北地区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号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 *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人:刘东东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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