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三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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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三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
项目编号:****GSC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肥西县三河中学食堂委托运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龙路与磨子潭路交口南岗惠园E*幢综合楼五楼
投标报价:无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肥西三河中学
地址:肥西县三河镇西街***路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
项目负责人:洪 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号楼*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肥西县******
****年**月*日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