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经开区新胜路及杨清河路清单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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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ZB-ST-******* 二、项目名称:经开区新胜路及杨清河路清单编制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办公楼***室 中标金额:按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 号文)的**%执行 四、专家评审名单 万伟、王文静、吕熙霞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业绩:①芜湖市政务中心海绵城市提升项目两编一会审(*包);②凤鸣湖路银湖北路红旗路向阳路上闸路和平路明渠等路段排水体系整治工程清单编制及审查;③芜湖市城区管网攻坚战项目清单编制清单审核。 *.其他事宜:芜湖******和安徽******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经现场随机抽取,芜湖******为本项目首选中标单位。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栋***室,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或者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华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zfcg/zbgg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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