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准予变更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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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变更取水许可申请,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决定准予取水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佛山市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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