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枣庄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及办公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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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环境保护局、枣庄市政府办公室、滕州市第三中学、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人民政府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号三、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枣庄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及办公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GPGK-****-***四、招标内容:A包: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科学合理划分枣庄市中区丁庄、渴口、周村水库、峄城区徐楼、三里庄、薛城区金河、台儿庄区张庄、山亭区东南庄、岩底等*处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编制《枣庄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呈报省政府审批;B包:枣庄市政府办公室车起亚新佳乐*座****款车一辆;C包:滕州市第三中学普桑标准型轿车一辆;D包: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人民政府帕萨特一辆;(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供应本次所需货物的能力;*、A包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具有工程项目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含)止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A包:***元/份,B包、C包、D包:***元/份,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号或枣庄市薛城区海河花园**号楼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城民生路)三楼第二开标室。八、本项目联系人:樊兴国 朱敏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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