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申报青山区2024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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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为做好青山区****年度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报区职改办备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对象申报对象为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也可申报,申报时还应提供审批手续。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申报。二、申报渠道(一)公立学校*.在编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逐级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申报。*.非在编教师。在我区缴纳社保满*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逐级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申报(推荐时在其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注明非在编)。(二)非公立学校在我区非公立学校工作且在我区缴纳社保满*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审核,经区职改部门同意后申报(推荐时在其综合材料一览表中注明非公人员)。三、申报评审条件一级教师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鄂人社职管〔****〕*号)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sbpstj/******/P*********************.pdf)。中级教师职务不实行破格申报。四、申报数量控制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单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一级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评审的,可结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际,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区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同意,在全区中小学校范围内统筹推荐申报一级教师评审。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选派,参加对口援外、援藏、援疆等援助工作半年以上,且在服务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进行申报。五、专业申报目录按照“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申报人员按照《武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附件*)选择专业进行申报。六、申报程序及要求(一)个人申请。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和评审条件,从专业目录中选择申报学科,按规定填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区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二)单位审核推荐。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身份、岗位、工作经历、教学课时量、业绩材料等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人原件核查申报材料,确认申报对象符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且无禁止性申报评审职称的情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用人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领导、一级及以上教师代表、相关业务或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评议组,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将推荐结果和推荐对象的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近*年课表(本人周课表)、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等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在评审表上“单位意见”栏目,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同时,出具《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附件*)。凡用人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协助弄虚作假、未按程序公示推荐的,一经查实,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三)逐级审核。区教育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区教育主管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四)转评审查。因工作需要,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年以上,达到一级教师申报条件后,可申报转评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时应填写《非本系列职务平级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附件*),经用人单位推荐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主管部门、区职改部门审核批准。(五)水平能力测试成绩使用。****~****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可用于****年度申报评审,测试的学科、级别应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专业)、级别相一致,未取得合格成绩者申报程序终止。(六)受理材料。青山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中评办”)负责受理我区****年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对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同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还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受理。七、申报方式、内容与要求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方式进行。(一)网上申报*.申报流程(*)申报人于****年**月*日至**日登陆网址http://***.******.***.***:****,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准确上传附件,推送至单位审核。(*)用人单位于****年**月**日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网址http://***.******.***.***:****,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按管理权限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区教育局于****年**月**日前完成审核,无误后将申报人信息经职改部门推送到区中评办。*.有关要求(*)网报时“从事工作岗位专业”栏选项选“通用”(即正常评审)。基本信息页面中,现工作岗位在编人员填写专技等级岗位,非编人员按职称填写(一般填写二级教师),行政职务栏必填(如无党政职务填“无”,不得为空)。任职资格信息页面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栏填写任教学段学科(学段填高中、初中、小学或幼儿园,不要写“中学”或“中小学”;学科按专业目录中的学科填写),填写的学段学科应与职称水平能力测试的学段、学科一致。教育经历、工作业绩、业绩成果页面填报完成后,附件上传页面应上传盖章扫描的教师近*年课表(本人周课表)、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课时量统计表(附件*)、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单位审核公示报告(附件*)。(*)网上申报录入信息及上传附件必须准确真实,并与提交的评审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及其它纸质评审材料一致。(*)申报人及各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审核,逾期将无法操作。(二)纸质材料申报各单位对报送的纸质材料要进行原件审核,集中统一报至区中评办评审材料受理点,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报送地址:青山区教育局***室。纸质申报材料及要求,具体见附件*。八、评审结果查询评审结果通过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网站公示查询。九、评审缴费申报材料核验通过后,评审缴费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十、工作机构全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区中评办负责。办公室设在青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青山区新桥花园*号楼***室,联系人:聂韫涵,联系电话:***-********。附件*:武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申报专业目录附件*:班主任等工作年限情况表附件*: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以来各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单位审核公示情况报告附件*:非本系列职务转评本系列(专业)职务审查表附件*:一级教师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附件*:评审材料目录附件*:缴费统计表附件**: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定向申报评审推荐表附件**:免水平能力测试推荐表附件**: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一览表青山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附件:****一级教师申报附件.zip二维码-begin -二维码-begi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end ---二维码-end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