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关于舒兰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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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舒兰市分局
关于舒兰市市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舒兰市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楼E**(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舒兰市市政******建设项目舒兰市人民大路***号舒兰市市政******长******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年产****吨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冬季不生产,办公室采用集中供热。项目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炉燃烧器烟气须经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SO*、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骨料烘干筒燃烧器产生的烟气和骨料烘干及筛选产生的粉尘须采取有效的除尘处理措施,沥青罐呼吸和成品出料工序产生的沥青烟须采取有效吸附处理措施,两股废气共同经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SO?、NOx、沥青烟、苯并[α] 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水泥及石粉储仓废气须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处理,经**米高仓顶排气口排放,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排放限值要求。水稳站搅拌器搅拌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表*排放限值要求。有效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露天堆场须全部改为封闭原料棚;水稳站上料皮带廊道加装防尘罩;增设车辆冲洗点,车辆出入冲洗车轮。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中表*排放限值要求。燃料储罐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表*排放限值要求。(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水稳站清洗废水排至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集中收集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污水处理一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细鳞河;集中收集车辆冲洗废水全部排入雨水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罐区和危险废物储存点地面为重点防渗区,沉淀池、雨水池为一般防渗区,厂区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中)* 类区标准要求。(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收集布袋收集粉尘和沥青搅拌站洗锅废料、沉淀池沉淀渣、沥青罐区落地沥青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进行处理;集中收集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回收焦油及废机油,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 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相关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如出现环境污染事件,需立即停产治理达标后方可继续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