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红升景园小区、兴越南区、梅园小区部分安置余房拍卖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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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绍兴县中******、绍兴县中国轻******委托,近期将公开拍卖红升景园小区、兴越南区、梅园小区部分安置余房,******的招标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概况:绍兴县中国轻******的红升景园小区**套住宅及自行车库,其中住宅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自行车库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绍兴县中******的兴越南区*套住宅及自行车库,其中住宅合计建筑面积***.**平方,自行车库合计建筑面积**.*平方,汽车车库*个,建筑面积**.*平方米;绍兴县中******的梅园小区*套住宅及自行车库,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自行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拍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可到本中心查阅拍卖标的有关资料。二、投标资格:*、绍兴县拍卖会员;*、正常经营,信誉良好。三、佣金费率:*、起拍价暂按 ****万元计(以实际拍卖结果为准),按*.*%的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向委托人收取,按*.*%的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向竞得人收取。拍卖未成交的公告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拍卖人以二次抽签方式产生。*、拍卖佣金包括承办本次拍卖项目所需全部服务内容的综合费用:(*)拍卖策划费;(*)公告费;(*)公证费;(*)场地及保安费;(*)其他的费用等。四、媒体及版面大小:拍卖公告媒体版面的最低要求:*、媒体版面《绍兴县报》普通版,规格***,周一至周五期间公告一次。*、如业主要求扩大广告面、增加广告次数,则额外的广告费用由业主承担。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 **日(星期二)上午**时;开标地点: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交易大厅。逾期的投标和不密封的投标报价单将被拒绝。六、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万元。七、投标人应提交资格证明文件:*、会员卡。*、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八、有关要求:*、本次服务合同自中标确认书签发之日起*个月内有效,分二次拍卖,第一次红升景园小区先拍**套,余下第二次再拍卖。*、意向投标人应对本次拍卖标的的权证情况作详细的审查,认为符合拍卖条件的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响应拍卖服务公告规定的所有实质性条款,参与投标即表示对拍卖服务公告的确认。*、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的有关要求实施,拍卖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公司应做好会场布置、会后场地清理工作。在拍卖实施操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差错、失误及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会员资格,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竞买报名及竞得情况,拍卖人应于当天及时输入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网。*、拍卖人严格按照《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拍卖会员管理办法》执行。联系人:严建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