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岐山县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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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等技术规程和标准,我局组织开展了岐山县****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号),现决定对岐山县****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年**月**日(星期五)*:**二、听证会地点: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三、听证机构: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四、听证内容:听取听证会代表对岐山县****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五、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报名。六、听证会代表的选取*.听证会代表范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基本了解本次项目情况,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农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组成:由各镇、发改、财政、住建、税务、统计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七、其他事项*.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岐山县****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工作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八、会议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联系人:杨浩联系电话:***********联系人:王亚君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岐山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