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长汀县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启动资金项目(策武镇南坑村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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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闽教监招[****F]***号开标时间:****-**-**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标讯类别:省内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代理:******业主名称: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所属地区:龙岩市长汀县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启动资金项目(策武镇南坑村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教监招[****F]***号长汀县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启动资金项目(策武镇南坑村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已由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汀县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启动资金项目(策武镇南坑村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的批复》(汀发改项[****]**号)及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颁发的长汀县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启动资金项目(策武镇南坑村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启动资金项目(策武镇南坑村生态文明示范村试点建设)*、招标项目地点:策武镇南坑村*、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本招标项目包括生活污水截污治理等工程,工程施工投资额为约人民币**万元。*、招标范围: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项目。*、招标项目施工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参加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是经长汀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抽取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统一办理);(*)投标人必须是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内的企业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递交能够读取投标人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相关内容的ikey(Epass)锁;(*)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携带注册建造师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长汀县县内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投标人除应当提供上述证明证件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规定开标时间后补件不予受理);(*)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于****年*月**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上午*:**~**:**,下午*:**~*:**)******(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三楼)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含招标图纸)售价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银行电汇、银行转账、现金等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五、本项目评标办法为: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六、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七、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二楼八、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 标 人: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盖章)项目负责人:钟光勋办公地址:长汀县策武镇联 系 人:廖翰卿(手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办事处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老年活动中心三楼联 系 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帐户名称:长汀县策武镇人民政府南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开户银行:农行长汀支行营背分理处帐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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