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松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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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附件松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林粮间作行为的公告Error:*** Service Unavailable点击重试点击蓝字 | 关注我们Error:*** Service Unavailable点击重试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林场及相关单位:为规范林地管理,保证全区林地不改变用途、林地面积不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发〔****〕**号)及自治区林长办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全面禁止林粮间作行为在“国土三调”和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实施林粮间种模式的林地被调查为耕地和旱地等非林地类,是我区林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林地的减少严重影响了采伐、更新、林政执法及生态补偿资金发放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各乡镇、国营林场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年开始,全区境内所有林地全面停止林粮间作(包括已实施退耕还林,暂未达到年度变更调查标准地块),恢复林地原貌。同时结合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要摸清辖区内林粮间作底数,建立台账、签订承诺书、落地上图,全面清理到位。二、严禁更新造林前种植农作物部分地方存在当年采伐、次年造林,更新造林前种植一茬农作物的情况,此举改变了林地用途,导致在“国土三调”和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种植农作物的采伐迹地被调查为耕地,致使我区林地面积不断减少。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从即日起,全面禁止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前种植任何农作物,采伐后的第一个造林季节,必须按时完成更新造林,避免林地流失。造林达到郁闭成林标准的,可依据《关于松山区发展林下经济条件及审批程序的通知》(赤松林草发〔****〕**号)文件规定,经审批后发展林下经济。三、坚决遏制采伐迹地不更新行为采伐迹地长期不更新且种植农作物属于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是林地流失的重要原因。各乡镇、国营林场及国有非林业单位要加强排查整顿,建立采伐未更新台账,制定年度造林更新计划,责令采伐单位或个人限期完成造林更新工作,并要对造林密度、造林树种等全程跟踪检查验收,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更新造林工作,紧盯后期管理,确保如期成林。四、全面打击非法开垦林地行为今年我区开展了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对全区的毁林毁草现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查办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态势,目前专项行动开展良好。但各相关单位仍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五、强化林地监督和管理(一)各乡镇、国营林场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林地保护管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行政村负有直接责任,各乡镇、国营林场及相关单位负有日常监管责任。同时,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乡镇政府还需负责辖区内林木管护的组织工作,制订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监督管护效果。区林草局负有监督和业务指导责任。(二)各乡镇、国营林场及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公益林护林员作用,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违规违法林粮间作行为,切实加强对林粮间作的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种植行为。(三)区政府将全面禁止林粮间作工作纳入各级林长年度考核和实绩考核,对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玩忽职守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四)各乡镇、国营林场及相关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做好政策解读,营造全民了解、全民监督的浓厚氛围。?松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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