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国动办】人防工程安全生产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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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XX年 *月*日,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接市民反映:苏州市某商业体人防工程内储存大量白酒易燃品。*月*日,苏州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经查,该商业体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日常维护管******。该公司在负一层人防工程内私自搭建一处约***平方米储物间用于储存白酒,白酒度数为**度。储物间由人防防护单元隔墙结合两面轻质混凝土墙围砌而成,围砌墙未破坏人防通风设备等管线设施。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该行为构成违法。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苏州市人民防空******作出警告并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xx年*月*日,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储物间围砌隔墙已拆除,储存的白酒已清空,人防工程恢复为停车位状态。 法条链接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该行为构成违法。 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苏州市人民防空******作出警告并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xx年*月*日,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储物间围砌隔墙已拆除,储存的白酒已清空,人防工程恢复为停车位状态。 学法用法提醒 人防工程是具有特殊功能的地下建筑,维护管理人必须认真落实维护管理规定,保障人防工程的防护效能处于良好状态。平时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应当与其设计用途相适应,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违反法律规定,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