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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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受理编号D*ZJ************交办信访件已完成整改,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反馈。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办结目标调查核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主办单位D*ZJ************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在****年开始的中国眼谷项目拆迁建设过程中,开采盗卖****多亩征收土地(包括农田、居民用地、企业用地)的表层砂土,并用化工厂淤泥回填后,在表面种植草皮,导致该地块散发严重异味,污染周边河流。中国眼谷区块YB-bb**-***(部分)、YB-bb**-***(部分)、YB-bb**-***地块根据土壤污染详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未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存在一定的污染,需开展后续修复才可继续投入开发利用。加强污染地块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加快污染治理修复,确保消除隐患。对周边区域进行排查,周边河道上下游及沿岸均未发现化工淤泥回填痕迹,也未发现地块散发异味。对该污染地块区域河道水质采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水质未超地表水Ⅲ类标准。*、已将本污染区域采取安装围挡围墙等措施进行封闭,并张贴警示标语,防止污染向周边扩散。*、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已于****年**月**日完成土壤修复招标。温州浙南科******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articlecontent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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