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象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景观灯、庭院灯等一批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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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经济开发区******景观灯、庭院灯等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编号: ****XSZFCG***G二、项目概况: 景观灯一批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灯具灯杆生产厂家;(*)其它条件包括:投标企业随带灯具实物样品(要求不同品目各带一套灯具样品,能在现场点亮);(*)附带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或CQC认证证书并提供原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交纳)。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cn/zbtb 或http://***.******.***/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号)。六、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七、投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号四楼。八、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九、开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号四楼。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姝华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