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4wl353)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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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竞价公告 编号:**wl*** 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水库管理中心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现状交付。 序号 座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 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场地面积约**.**亩) * *.** *.* *.承租期限: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出租标的详细信息,受让条件和报名手续等详见“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标的看样时间:****年**月**日(下午**:**-**:**)统一组织看样。联系人:章,联系电话:*********** 五、竞价保证金: *.竞租人须按规定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一律由竞租人在报名时限内通过竞租人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一次性缴入本中心帐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宁******押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 帐号:***************************。 *.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月**日下午**:**。 六、报名方式: *.竞租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在报名时限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cn:****/PRESystem/),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登记(不予登记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竞价方式及时间 *.受让方式: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竞价剩余时间小于*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分钟,直到最后*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竞租人报名成功与否,以在报名时限内收到平台发送的确认短信(竞价人登录账号、密码)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竞租者须于竞价时限内登入网站进行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咨询电话:****—******** ****—******** 宁****** ****年**月*日 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网络竞价须知 经宁海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受宁海县水库管理中心委托,本公司将对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标的物坐落于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以实地看样为准),以现状交付。 序号 座落地点 承租期限(年)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 (万元) * 宁海县车岙港水库大坝南侧农用地(北地块)承租权(场地面积约**.**亩) * *.** *.* *.* *.承租期限:租赁期以出租人交付承租人正式进场开始计算(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现地面作物为翠冠梨树。 二、报名须知 *、本次竞价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在互联网上,多次网络报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网络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月**日下午**:**。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竞价剩余时间小于*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分钟,直到最后*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网络竞价网址:“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cn:****/PRESystem/)。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内先将保证金一次性通过本人银行卡转账缴入本中心帐户。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帐号:***************************,收款单位:宁******押金专户。 *、保证金到帐后,竞租人可进入“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系统要求填写《竞买人登记表》。 *、系统会发送验证码到竞租人手机上,竞租人输入正确的验证码进入标的选择界面,选择需要竞租的标的点击确认。 *、系统会自动对比所选标的保证金金额,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等于所选标的金额,系统会发送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到竞租人填写的手机号码里,则报名成功。反之,则报名不成功。 三、竞租须知 *、竞租人报名成功后凭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在网络竞价时间内登录“国有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系统会另行发送手机验证码,竞租人凭手机验证码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人须认真阅读竞价须知并按系统要求进行确认,然后开始竞价。 *、参与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并注意竞价凭证的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租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果退出了竞价系统或关闭了报价页面,再次进入时必须输入新的手机验证码。 *、竞价交易的时间以竞价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竞价报价和结算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 *、本次竞价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竞价原则。竞价未结束前,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竞租人的报价必须大于当前的最高价且必须是***元的整倍数(竞价页面无人报价时,竞租人第一次可以报标的底价)。 *、报价一旦提交即认为是竞租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竞价时间截止时,当前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按系统提示点击成交确认书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点击的,系统将视作竞得人默认并发布成交公示。 *、竞价类型为明投时,在竞价剩余时间小于*分钟时,每次竞买人提交新报价后,剩余时间自动延长到*分钟,直到最后*分钟内无竞租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新报价(最高价)的竞租人为承租人,本次竞价才算成交。 **、竞租人应对其竞价凭证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租人竞价凭证(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宁海县国有产权电子交易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租人本人的行为,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名及竞价过程中,如遇网络系统发生故障,由本中心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报名及竞价时间的决定,具体报名及竞价时间再做另行通知,详细情况可届时与本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宁海县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及时调整竞价时间、中止或终结项目: *、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的; *、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期结束时间等网上设置错误的;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的情形。 五、保证金的处理 *、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如经竞价未依法中标取得租赁权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后(即****年**月**日)返回已缴纳的保证金,由本中心退还到原帐户,不计利息。 *、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本次交易作流标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承租人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标的相应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的违约金、损失外,剩余部分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租方,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放弃承租权,承租保证金将不予返回。 七、付款方式: *、竞得人于****年**月**日当日**:**前(竞价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付清成交款(*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竞得人按实际成交价*%的比例支付)及履约保证金。 以上价款均通过本中心帐户交割结算,收款单位:宁******押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海支行,帐号:***************************。 八、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土地时,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九、本次招租中标后,承租人需自行清表。十、标的返还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终止时,委托方将对该承租权进行重新向社会公开竞拍,如承租人未报名参加竞拍或未竞得时,承租人应在期满七天内返还该标的及相关设施。 *.承租人返还该标的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委托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十一、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规划调整、其他政府行为需要等不可归责于委托方的原因,或者委托方基于自身工程建设等需要,宁海县水库管理中心将收回承租权,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委托方主张任何损失赔偿或补偿(具体以委托方的租赁合同为准),请承租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该因素。 十二、承租人进驻后若需搭建临时管理棚的,必须在委托方指定地点搭建并自行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承租期满后,临时管理棚由承租人自行拆除,租赁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由承租人自行清理。承租人逾期不拆除、不清理的,委托方有权自行拆除、清理,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三、竞价成交的标的,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自行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标的物应缴纳税款及其他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争议,由承租人(竞价成交人)和委托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我中心概不负责。 宁****** 车岙港水库农用地租赁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发包方:宁海县水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采用公开招标网上竞价方式对外出租车岙港水库农用地, 乙方经竞价后中标租赁车岙港水库农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面积:约 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及支付办法: *、 亩土地经竞价,以 元/亩中标,年租赁费为 元, 年共计壹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 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 年的租赁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 万元),同时上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整(¥ 万元)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 元于**天内退还乙方(不计息)。乙方如在租赁期间违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 并终止合同。 四、其他事项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负盈亏,所需水电费自负。 *、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严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正常的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回收租赁权,如涉及到甲 方或者县政府项目建设需要或政策变化,甲、乙双方无条件变更或解 除合同,收回租赁权,地上农作物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乙方在承包期内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挖塘养殖、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合同期满后,地上所有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县产权交易中心、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水库管理中心综合科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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