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内黄县畜牧局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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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接受委托,就内黄县畜牧局所需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招标编号:安内财招标采购〔****〕*号二、招标项目: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项目A:一体电脑、复印机、单反相机、摄像机等;项目B:冷藏包、采样箱、非接触式红外线体温计、液氮罐、冷藏柜等;项目C:发电机组、摩托车)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工作时间内)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县城东环路中段东侧)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六、投标、开标地点: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拒绝。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十、地址: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先生 ****-*******采购单位:内黄县畜牧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局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联系人:白杨电话:****-*******、*******十一、潜在投标单位对公告如有异议,应在自公示之日起**日内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视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认可。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对招标公告的质疑。十二、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 采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及财政部门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