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市邕宁区新行政中心土方工程及龙岗商务区临时村道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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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邕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广西******对南宁市邕宁区新行政中心土方工程及龙岗商务区临时村道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新行政中心土方工程及龙岗商务区临时村道工程二、项目编号:GXJTZY[****]***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截标日期:****年*月**日上午*:** 分五、中标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六、中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壹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壹佰零捌万陆仟玖佰玖拾柒元玖角壹分(¥*******.**元)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金勇(工程师)、颜菊蓉(高级工程师)、崔丽华(高级工程师)。八、招标单位: 南宁市邕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联系人:马生海 联系电话:****-*******十、说明:(一)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提出质疑。如对广西******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二)质疑电话:****-******* 传真:****-*******(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