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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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YQSZ-****-***
二、项目名称: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南街道惠苑路北侧国际商城*栋****号
成交金额:柒万捌仟捌佰元(¥:*****.**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普析
规格型号:TU-****
数量:*套
单价:*****.**元[if !supportLists]五、[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瑞祥小区**栋,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萧县***省道与***国道交叉口东南***米
联系方式:纪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
地 址:萧县龙城镇瑞祥安居小区**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