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安徽交控徽风皖韵太平湖酒店2024年杂件询比采购(二次)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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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控徽风皖韵太平湖酒店****年杂件采购(二次)评选结果公示
一、
项目名称:
安徽交控徽风皖韵太平湖酒店****年杂件采购(二次),于****年**月**日**时********二楼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黄山市黄山区饼干总汇(不含税参选报价:******.**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黄山区隆鑫日用批发部(不含税参选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
二、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