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浦镇王湖村王家汇对江畈49亩集体田招租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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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镇王湖村王家汇对江畈**亩集体田招租公告(第二次)上浦镇王湖村王家汇对江畈现有集体田**亩,长溏**亩。为充分利用集体资源,壮大集体经济,经村三委会讨论,提交村名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对该水田在上虞区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田块基本情况及招租标价及期限王家汇对江畈集体田**亩,现承包款起标为每亩每年***元,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款分两期(*年一期)交,第二期在第一期的基础上递增*%。另有王家汇对江畈长溏,与集体田连片,由王家汇对江畈集体田中标者一同承包,承包款为每年****元起,收缴方式同田块,承包期限按农历算,承包款在支付田块承包款时收取。二、投标人资格及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投标人条件:上虞区范围内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除外)并有一定经验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时间:****年**月**日上午*:**至**:**时。地点:上浦镇招投标中心(镇*号楼****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报名时随带资料: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其它组织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后予以退还]和复印件),另提供*****元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保证金交入: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王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上虞农商银行上浦支行,账号:***************。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及现金缴入方式缴纳,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前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逾期缴纳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或视作无效报名处理。三、招租形式:有底价的一次性竞标四、其他公开事项:*、承包人承包该土地后只能用于粮食及蔬菜等农作物种植,不得种植多年生作物,不能另作他用。承包者承包该土地后,在承包合同订立时缴纳*.*万元土地复原保证押金,在承包期满,并恢复土地原状,予以退还;*、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应保持土地现状,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灌溉设施,不得私建管理用房;*、若在承包期内遇国家政府开发征用,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并按政策补偿面花并退还未履行承包期的承包款。上浦镇王湖村经济合作社浙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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