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诸城市财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龙都街10号三至五层办公楼租赁权拍卖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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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龙都街**号三至五层办公楼三年租赁权项目拍卖交易公告受诸城市******委托,定于****年**月** 日上午*:**—**:**,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网(http://***.******.***.cn/)举行拍卖竞价,现公告如下:项目编号:CQJY-ZC-****-***二、项目名称:诸城市龙都街**号三至五层办公楼三年租赁权项目拍卖三、标的内容:诸城市龙都街**号三至五层办公楼三年租赁权,分设有两个标的,共用院落****.**㎡。(详细以委托方提供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为准)*号标的 :包括办公楼三层(***.*㎡)、车库(**.**㎡),共计建筑面积***.**㎡,出租底价**万元(**万元/年),竞拍保证金**万元。*号标的 :包括办公楼四层(***.*㎡)、办公楼五层(***.**㎡)、门卫(**.*㎡),共计建筑面积***.**㎡,出租底价**万元(**万元/年),竞拍保证金**万元。四、意向承租方资格: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竟买标的成交后,不得用于住宿、KTV、夜总会、洗浴等行业。五、申购须知:*、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请各位意向竞买人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影响申购。详情见《诸城市龙都街**号三至五层办公楼三年租赁权项目拍卖(挂牌)文件》。*、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银行子账户。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建议提前缴纳。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联系人:王海祥;联系电话:***********网上竞价(挂牌)时间: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两个标的同时拍卖竞价,竞价时长为*小时。在拍卖竞价结束前,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八、公告媒体: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公众号。九、其他相关要求条件:*、意向承租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并在公告期间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现场查看和全面了解,如有不了解之处,可电话咨询出租方或拍卖人。一旦申购成功并交纳竟拍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租赁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租赁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拍卖(挂牌)成交后,承租方若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项、放弃承租或退还租赁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拍卖(挂牌)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当日内持相关材料(公司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成交价款*%的佣金。(*)承租方须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成交价款*/*即第一年租赁价款缴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两年的租赁价款分别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租赁合同具体签订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未按以上程序办理手续的,将取消承租方的资格,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房产必须按要求依法使用,承租方应按照相关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和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合同执行期间,承租方为出租房产的实际管理人,如发生意外伤害等安全问题和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管理,否则出租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无权向出租方及拍卖人追偿,所交纳的租赁费、佣金等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不得违法违规搭建,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责任纠纷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费用,租赁到期时,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在租赁期限内,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还出租方。*、租赁期内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剩余租赁费全额作为违约金由出租方享有。如遇国家政策变动,须征收上述租赁资产承租方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原样清空房屋,出租方按照合同剩余期限退还剩余租赁费,承租方发生的损失等与出租方无关。十、联系方式:联系人:马静***********公司地址: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梨园街*****号联运大厦*号楼*号商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