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披露公告]鄞州区宁东路109、111号(1-8)商铺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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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交易标的名称鄞州区宁东路***、***号(*-*)商铺三年租赁权租赁底价*****万元项目编号NB****ZL******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挂牌时间****-**-** 至 ****-**-**租期业主宁波市******项目详细信息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类型公房出租特色出租面积(平方米)出租用途 租期开始时间租期结束时间租期免租期目前状态其他情况说明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挂牌截止时间****-**-**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规则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申购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本次承租的全部资金价款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付、垫资。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本次项目交易服务费按首年租金的*.*%收取交易服务费。 *、意向承租方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交纳服务费,办理标的成交手续,其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完成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签订。 *、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原路退回。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方和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该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承租方交纳申购保证金并完成报名后单方撤回申购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租方均不应价的,申购保证金最先到账(以本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的意向承租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④竞价结束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申购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和交易中心的经济损失,委托方和交易中心有权进步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责任。 *、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第*条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 *、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出租方案*、报名起止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时止 。 *、标的看样时间:挂牌截止日前,咨询看样或提前一天预约。 *、承租方式: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按不低于挂牌价承租。竞价请登陆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址http://***.******.***。竞价开始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点。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竞价开始时间现场审核时间 保证金交纳规则申购保证金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履约保证金*****元交纳时间报名就交纳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账号收款单位:******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东城支行资产信息资产名称宁东路***、***号*-*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详细地址宁东路***、***号*-*所属单位管理单位权属证明面积(㎡)***.**资产概述物业费咨询物业管理。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仇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交易机构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