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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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cn)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凌海市环城路**-*号的房地产一宗,其中: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四层,混合结构,用途为科研,简单装修;本房屋土地独立使用面积***.*㎡,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平房一栋,建筑面积**㎡,混合结构,无产权证。起拍价*,***,***.**元,保证金**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年**月**日-**月**日(*:**-**:**) 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特殊说明 *、本次以拍卖标的******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 *、标的物包含一栋平房,无产权证,能否办理房产证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风险。 *、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资产所有权人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均由资产所有权人承担。 *、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缴齐全部成交价款。 *、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额的*.*%。 五、竞买人请于****年**月**日**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 开户行:******锦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号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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