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犍为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和建立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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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四川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就犍为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和建立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年**月**日下午*:**
二、听证地点
犍为县玉津镇南盐社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龙池街)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犍为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顺价调整
*.顺价调整范围。
******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犍******供气范围内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用户。
*.顺价调整额度。
本次疏导幅度:按照基准门站价上浮**%增加的购气成本进行疏导。顺价调整额为*.**元/m*。
*.顺价调整后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供区:第一阶梯:*.**元/m*;第二阶梯*.**元/m*;第三阶梯*.**元/m*;合表居用户*.**元/m*。
(*)恒丰泰公司供区:*.**元/m*。
*.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措施。
为减轻天然气调价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本次顺价调整后,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内的低收入群体燃气用户,由燃气经营企业按原每立方米优惠*.*元调整为每立方米优惠*.*元。
*.执行时间。
自县人民政府批复执行之日起实施。
(二)建立犍为县城镇管道天然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适应上游门站价格变动形势,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我省配气价格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建立本联动机制。
*.实施范围
犍为县行政区域内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内的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因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导致单一购气成本变化的销售价格调整,适用本机制。
*.联动原则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随上游天然气价格涨跌顺价调整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根据计算周期内实际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变化情况,顺价调整销售价格。
*.联动周期
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如遇特殊原因,一年内最多可联动*次。非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三个月。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次联动调整累加或累减。
*.联动公式
(*)居民用气。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基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配气损耗率);
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且不超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第一档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额;第二档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第三档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合表用户销售价格=第一档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气。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价格-现行平均单位购气价格)÷(*-配气损耗率);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配气损耗率为成本监审核定的配气损耗率,且不超过*%。
*.联动条件
(*)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内,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达到每立方米*.**元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每立方米*.**元,销售价格不予调整。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计算期累加或累减。
(*)非居民用气。联动周期内,价格联动调整额达到每立方米*.**元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每立方米*.**元,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因未达到联动条件等原因未调整或未调整到位的,在下一计算期累加或累减。
*.联动程序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需联动调整时,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联动机制,不再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按以下程序办理。
需联动向上调整时,由燃气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布方案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需联动向下调整时,由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确定调整方案,公布方案并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需联动调整时,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联动机制,不再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程序,按以下程序办理。
CNG转供价格需联动向上调整时,燃气经营企业依据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等情况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格主管部门审核资料、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拟定调价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CNG转供价格需联动向下调整时,由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测算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确定调整方案,通知燃气经营企业执行。
其他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需要联动时,由燃气经营企业根据实际购气价格变动情况及相关依据,对价格变化联动调整额进行测算,确定调整方案,履行相关公示程序后实施。
*.生效时间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日后执行,有效期五年。期间,国家、省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名):黄朝晖、张洪萍、肖斗富、耿丽苹、王勇军、邱如从、曹莉、廖强、余启东、张丽、刘洋、杨玺、代静秋、卢尚春、李国强、潘代雄、罗昊、李灼。
(二)经营者参加人(*名):肖锋、张浩。
(二)专家学者参加人(*名):张雪飞。
(三)相关利益方(*名):魏东梅。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名):漆欢、张雪钰、张婷、徐可、包振川、杨勇、方鸿力、任云川、唐筱、张弦、王瑜、朱民东、明慧、王遂、程坤、张雪松、古明孝、方立明、彭英才、齐天斌、黄霞。
四、听证人名单
周德祥、肖立波、吴定轩、芦国军。犍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