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关于征集2025年度宝坻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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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区政府拟会同区司法局组织编制****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一、征集范围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二、征集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三、反馈方式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填写《****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详见附件),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一)信函:宝坻区建设路***号区人民政府***室。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字样。(二)电子邮箱:******(三)传真:***-********附件:****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宝坻区司法局 ****年**月**日 ???? ????附件:****年度宝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表事项名称承办单位会同单位决策依据决策事项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 主要问题其他要说明的 事项 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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