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防汛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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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LHZC-******X**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区水利局的委托,对防汛物资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报价。并于****年*月**日下午*:**至*:**将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送至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七楼评标室。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设备及其运输、安装、调试、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话,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首次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备查)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二、报价单位需交纳叁仟元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形式一律为转帐支票、汇票或本票,不收现金支票或现金。成交单位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三、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二十天内。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日内付合同总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质保期为半年)五、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七、供应商必须详细注明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与原有设备的兼容,以及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晖 电话:********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八楼(六合区龙津路***号)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陈朝兰 询价单接受人:沈筱波 汪菊花 郭越保证金收款单位: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保证金收款银行:六合工行保证金收款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