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县城河滨路人行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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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JQJG漳招(****)***号*.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城河滨路人行道路改造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河滨路;*.*.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长****米,人行道宽*.*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外挑拓宽人行道,花岗岩火烧板表面铺装及沿路花坛、护栏、路灯照明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等;。*.*. 工期要求:***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代建单位:无 ;***.******.***.监理单位:待定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由预算价下浮**%;*.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满足漳建工[****]***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漳州市芗城区华元小区**幢****号)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每份标书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漳建工[****]**号)。*.投标保证金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万元)。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按《漳行政[****]**号》及《漳建易[****]**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招标人: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福******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华元小区**幢****号电话:****—******* 传真:****—*******联系人:小林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账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帐 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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