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乐昌市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大楼工程监理项目重新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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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乐昌市司法局的委托,拟对乐昌市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大楼工程监理项目进行重新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昌市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大楼工程监理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 乐昌市法律援助综合业务大楼工程监理 项 *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 (四)供应商必须是韶关市范围内注册的监理企业,******必须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备案; (四)根据检察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到乐昌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办理方法点击下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乐昌市昌山中路***号)现场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一)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八、询价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乐昌市昌山中路***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有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传真):****-******* 邮箱:******  开户行:中国银行韶关市乐昌支行 帐号:************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见附件网址:http://***.******.***/gdgpmsPortal/jsp/article_content.jsp?articleId=*********def*a*****df*****c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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