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大洼临港经济区道路工程(二次公告)04272013151233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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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临港经济区道路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招 标 公 告招标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洼临港经济区道路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名称:大洼临港经济区道路工程(二次公告)(*)资金来源:自筹(*)招标范围:经五路(纬四路北—纬五路)、纬三路(中华路—经五街)新***国道东***延长米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地点:盘锦市大洼县(*)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发售、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的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沈阳招标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时整至下午**:**时整。*、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整,递交地点为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开标地点: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招 标 人:大洼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盘锦大洼县联 系 人:郭娜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沈阳招标中心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号联 系 人:杨帅、赵传广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