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维保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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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并于****年*月*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发布了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现对“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网络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中部分内容做出如下变更,原公告与本公告内容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对公告中“五、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中部分内容做出如下变更:原公告内容:“注: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将退还供应商 (原件如有缺少,恕不接受)。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现变更为:“注: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将退还供应商 (如无法提交原件,则须报名单位出具申明函,申明上述资料真实有效)。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谈判小组决定。”*、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延长至****年*月**日下午**时**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会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特此公告联系人:赵贞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