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龙门县公安局武警龙门中队营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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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局武警龙门中队营房综合楼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龙发改招投标核准[****]***号),根据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龙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龙发改〔****〕***号)的通知精神,该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限额标准,采取直接发包方式,具体公告如下:  一、直接发包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武警龙门中队营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龙门县公安局。  *、建设地点:龙门县龙田镇西埔村龙新公路旁。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拟在龙门县龙田镇西埔村龙新公路旁(即现武警中队老楼房旁空地上),新建一栋四层,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营房综合楼(建设内容包括:训练场、训练器材室、警官宿舍、学习室、会议室、班房宿舍、储藏室、厕所、接待室、文体活动室及附属配套设施、消防水池、水泵房、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排污、绿化、室外照明及视频监控等)。  *、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意向承包人资质  意向承包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发包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 *人;质量检查员 *人;安全员 *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三、公示时间、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资料内容:  *、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  *、意向承包人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  *、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本人身份证;  *、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及本人身份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本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必须用A*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视为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若无法通过二维码查询的,可通过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为依据)。  五、报名资料密封包装与标识:  *、意向承包人应按照发包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原件一起共用一个不易损坏的包装袋进行密封包装。所有包装的封口骑缝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  *、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发包人:龙门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局武警龙门中队营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报名审查资料  意向承包人:(全称,并加盖意向承包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六、确定承包人:  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领导小组,在报名截止后*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按照公平、择优原则,推荐*-*家满足相关工程资质要求且信用良好的意向承包人,提交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确定承包人。  七、联系方式及报名地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龙门县金龙大道***号(公安局***室) 龙门县公安局****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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