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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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踊跃参与,为我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建提出宝贵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网络反馈:电子邮件:**********@qq.com;
电话反馈:联系电话:****-*******;
实地反馈: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静雅路**号)。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图片附件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乐山市金口河区应急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