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12-2013年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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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汝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其****-****年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洛汝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设备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标段划分及招标货物:共分为*个标段第一标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证据副本制作设备*套*视听资料证据复核设备*套*案件线索管理设备*套*安全防范设备*套*询问室设备*套*指挥与监控设备*套*安防系统设备(办公楼)*套*待诊室设备*套*出庭用专用设备*套**专用照相机*台**专用摄像机*台**信息网络设备*套**检察信息网络安全平台*套**传真机**台**碎纸机**台**录音笔**支**移动硬盘**块第二标段*监所检察室、检察科设备*套*侦查指挥设备*套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主要产品(案件线索管理设备、高清审讯管理服务器、高清审讯主机、审讯终端、数字化高清审讯系统软件、一体化容灾备份存储设备、入侵防御系统、负载均衡设备、监控管理平台等设备)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每天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楼****室*、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楼会议室六、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汝阳县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