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博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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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已具备勘察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工程编号:博**设【****】***一、招标工程简介(一)工程名称:博罗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勘察。(二)建设单位:博罗县人民法院。(三)建设地点:博罗县罗阳镇罗新城水西片地方税务局旁地段(罗阳镇水西村委会广汕公路以南地段)。(四)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和辅助用房等。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勘察费用暂定**万元。(五)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审判法庭用房项目的勘察;工作内容:勘察及其后续服务。(六)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七)工程勘察周期要求: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且本项目总规通过审定后**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资格条件*、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派驻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三、报名资料(一)勘察设计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四)勘察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执业章);(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六)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两个月有效。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电话:****-*******,联系人:江静雅)(八)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加封面用A*纸张规格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四、报名时间和地点(一)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办理报名手续。(二)报名地点: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博罗县罗阳镇罗阳一路***号(原规划局二楼))。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一)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二)招标人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元,售后不退。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博罗县人民法院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传 真:****-*******招标代理人:惠州市建******联系人:贺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传 真:****-*******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