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医银服务项目(三次)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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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医银服务项目(三次) 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医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项目(三次)作如下变更通知: 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条内容“如果合同生效后的第三年末,中标人未能按进度要求将全部资金投入到位,视为考核不通过,招标人不再续签后两年合同。”均变更为“如果合同生效后的第三年末,中标人未能按进度要求将全部资金投入到位,视为考核不通过,招标人有权不再续签后两年合同。”。上述内容增加“有权”二字。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 代理机构: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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