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怀化市主城区易涝积水点(瑞丰路、铁北路、园丁新村、南环路、榆市路、太平北巷路等)整治工程怀化市主城区易涝积水点(瑞丰路、铁北路、园丁新村、南环路、榆市路、太平北巷路等)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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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主城区易涝积水点(瑞丰路、铁北路、园丁新村、南环路、榆市路、太平北巷路等)整治工程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JY****-***)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南******受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怀化市主城区易涝积水点(瑞丰路、铁北路、园丁新村、南环路、榆市路、太平北巷路等)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if !supportLists]*、[endif]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其它:/。
现更正内容为:***.******.***款:*.其它: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保函形式:银行******担保(?******保函□******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现金(最终担保形式以双方约定为准)。
[if !supportLists]*、[endif]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的*.* 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包括银行******保证保险。金额:合同金额的*%。期限:在合同签订前递交。
现更正内容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形式:包括银行******担保(?******保函□******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现金(最终担保形式以双方约定为准)金额:合同金额的*%。期限:在合同签订前递交。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怀化市金海路 ***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国际商贸城第一幢 **** 室;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韦东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