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万安县政府-枧头镇芦源水系护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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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发改招标核准字〔****〕**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发〔****〕*号)有关规定,现将枧头镇芦源水系护岸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新建*千米河道护岸(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万元,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不见面招标、远程异地评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公告发布媒介:(*)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万安县水利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七、其他*、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按吉标管办字〔****〕*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