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钢制储物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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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印发的《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采购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拟用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及编号项目: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钢制储物柜采购项目编号:NTZQ****GK***二、项目内容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钢制储物柜不低于***张。三、招标相关信息(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六项规定条件:*.具有***万元以上(含***万元)注册资金和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中具有生产本项目的资质;具有短期定制加工供货能力,能及时提供现货及售后服务;*.生产厂家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 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成交人所供产品须经过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检测报告随货通行;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近三年以来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不接受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竞谈。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报名、资格初审需携带的证明材料*.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供应商报名声明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填写的南通市教育部门集中采购资格预审登记表,(见格式文件下载地址);*.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资格预审登记表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招标现场用于备查。(三)入围办法通过报名初审者均可入围。招标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招标资格。(四)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时, 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现金,¥****);*.参与招标时,还须交纳招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现金,¥*****);*.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招标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四、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招标文件集中领取信息:(*)文件集中领取时间:****年*月**日(**:**-**:**);(*)文件领取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集中采购科;(*)联 系 人:施静 电话:(****)********。*. 投标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下午*:**;(*)投标地点:南通市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联系人:吕国强 电话:(****)********。*.样品信息:需按采购方要求制作样品,具体详见标书。*.采购单位联系人:施红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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