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东莼讲堂”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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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教育家精神的精髓要义和价值内核,加强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年**月**日(星期五)下午*:**二、培训地点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报告厅三、培训主题以教育家精神培根铸魂,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四、培训对象(一)各学院(部)、各单位*名负责人;(二)各学院(部)****年新入职专任教师;(三)全校专职辅导员;(四)其他感兴趣的老师。五、主讲专家罗海鸥,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达之讲座教授;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曾任岭南师范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等六所院校领导;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光明日报》和《中国教育报》等刊物发表论文近**篇,出版《涂又光研究》等专著;曾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次和中国第三次高等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及“南粤优秀校长”等称号。六、培训要求(一)请各学院、(部)各单位认真做好通知工作,于**月**日(星期四)中午**:**前,将本单位参训回执(见附件)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二)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通知参训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非授课、监考等原因,原则上不能请假,确需请假者需在参训回执备注栏中注明请假事由。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话:****-*******(人事处)、****-*******(学工部),****-*******(教发中心)。附件:参训回执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年**月**日附件附件:参训回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