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关于舟山市环保局、普陀区环保局等舟山市环保局、普陀区环保局等单位环境监测产品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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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受舟山市环保局、普陀区环保局等委托,就舟山市环保局、普陀区环保局等单位环境监测产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ZSZTB****-HJZB-***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标项一:气体分析仪及系统集成等环境监测产品一批;标项二:颗粒物分析仪及其它产品一批;标项三:质控设备及配套辅助产品一批;(具体产品名称、用途、 )预算采购金额:标项一为***.*万元(市环保局 **万、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万、定海区环保局 **.*万、普陀区环保局 **.*万),标项二为***.*万元(市环保局 **.*万、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万、定海区环保局 **万、普陀区环保局 **万),标项三为***.*万元(市环保局 **.*万、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万、定海区环保局 **.*万、普陀区环保局 **.*万),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所投标项每个单位的采购预算。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有标项的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万元(含)以上的*、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地点:舟山市行政中心北大楼,地址:新城翁山路***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楼政府采购窗口。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六、投标地点: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楼政府集中采购窗口。七、开标时间:****年*月*日 **:**八、开标地点: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楼开标室。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标项一*.*万元,标项二:*.*万元,标项三*.*万元,投标人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单独交纳或预交。*、单独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舟山市会计核算中心帐户(不接受汇票和转帐支票),投标保证金交纳后,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楼收费窗口换取收据,为方便现场查验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请对收款收据进行复印。*、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按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预交制度(试行)》规定执行。*、收款单位名称:舟山市市级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舟山市工商银行新城支行,银行账号:********************、注意事项:(*)由于本中心暂无银行进驻,投标人请自行在当地银行办理汇款手续。如现场无法汇款,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时,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进行办理,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公告下附件二。十、其他事项:*、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和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进行下载,本中心不负责邮寄采购文件。*、第一次参加舟山市本级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登陆http://***.******.***.cn按照《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供应商注册办法》程序进行免费注册备案,同时以书面形式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提交至本中心,未通过备案的不予受理项目报名及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凭《投标报名表》原件以现场提交或邮寄形式办理投标报名工作(复印件、传真等其他形式均无效),《投标报名表》见采购文件中公告下附件一。邮寄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楼*****室。*、上述事项联系人:吕女士,电话:****-*******。*、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拥有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地点:舟山市新城翁山路***号(新城舟山医院北面)市行政中心北大楼*楼*****室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