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政拍[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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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政拍[****]**号)青政拍[****]**号 ****年**月**日经青县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总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南环路北侧,南海大街东侧年限:**年容积率:*.***≤并且≤*.***建筑密度(%):绿化率(%):**.***建筑限高(米):主要土地用途: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二类)*****.**投资强度: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无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年**月**日到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领取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 **时**分在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竞买申请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的“市场主体登录”http://***.******.***.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页面中的注册指南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竞买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hbggfwpt/)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土地交易-土地交易文件下载】菜单,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右侧下载按钮,进行土地交易文件下载操作。下载文件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电话:***-***-****。 *、提交竞买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具体操作事宜,请咨询****-*******,过期后交易中心不再接收任何申请报名材料及材料补充。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竞买资格确定后,由交易中心向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得违反《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第四条和第七条、《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安置任务:依据县政府〔****〕***号会议纪要,该宗地成交后,由县政府向土地受让人采购代家园村回迁安置房建筑面积约*.*万平米(最终面积以竣工验收实际测绘为准)。回迁安置房成本(不含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为****.**元/平方米,由于该项目土地出让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未将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列入回迁安置房成本。回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按照该宗土地评估价格为准列入成本。 *、回迁安置房采购资金拨付程序:(*)开发公司取得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并缴清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证、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证及施工许可证后,由住建局向县政府提出拨付回迁安置房工程费用及税费*%的申请,财政局按政府批复的《住建局关于拨付回迁安置楼采购资金的申请》,将此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住建局,由住******(不含契税)。(*)回迁安置房建设至正负零(含地库施工)并经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方验收合格后,由住建局向县政府提出拨付回迁安置房工程费用及税费**%的申请,财政局根据政府批复报告拨付所申请资金。(*)回迁安置楼建设至主体过半并经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方验收合格后,由住建局向县政府提出拨付回迁安置房工程费用及税费**%的申请,财政局根据政府批复报告拨付所申请资金。(*)回迁安置楼建设至主体封顶并经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五方验收合格后,由住建局向县政府提出拨付回迁安置房工程费用及税费**%的申请,财政局根据政府批复报告拨付所申请资金。(*)回迁安置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并达到入住条件后,由住建局向县政府提出拨付回迁安置房工程费用及税费**%的申请,财政局根据政府批复报告拨付所申请资金。(*)回迁安置楼完成竣工验收一年后,由住建局向县政府提出拨付回迁安置房工程费用及税费*%的申请,财政局根据政府批复报告拨付所申请资金。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新华西路***号 联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青县支行开户账号:*****************河北省沧州市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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