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太和县中医院太和大道院区残疾人矫治康复综合楼公共区域及病房内墙面砖维修项目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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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太和大道院区残疾人矫治康复综合楼公共区域及病房内墙面砖维修项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G******
二、项目名称:太和县中医院太和大道院区残疾人矫治康复综合楼公共区域及病房内墙面砖维修项目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太和大道三角元老路口南***米路西
成交金额:人民币******.**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太和县中医院太和大道院区残疾人矫治康复综合楼公共区域及病房内墙面砖维修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太和县中医院太和大道院区残疾人矫治康复综合楼公共区域及病房内墙面砖维修项目工程(墙砖铺贴、墙体拆除、内墙维修、墙体粉刷等)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项目经理:曹冰冰证书编号:皖****************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敏侠、陈利勤、刘武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预算,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标准的**%计收。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太和县中医院
联系电话:****-*******
地 址: 阜阳市太和县团结西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电子邮箱:******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或********或********转分机号****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至**:**,下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