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NDZB-2013-17寿宁县水利局防汛电梯采购及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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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寿宁县水利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NDZB-****-** *、询价项目内容:如下表合同包:*;货物名称:乘客电梯;用途:载客;数量:*台;最高限价(单位:元):******.**;简要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单位:寿宁县水利局;联系方式:叶主任****-*******;地址:寿宁县 *、发售询价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发售询价文件地点:福州市东街**号中福广场********财务部。 *、项目联系人:林若滨、郑小姐联系电话: ****-******* ****-******** 传真:****—******** E-mail:****** *、投标人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价人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价人可以组成一个报价联合体,以一个报价人的身份报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报价人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在询价文件中报价人项下必须标明联合体各方单位名称并共同盖章。(注:未按以上要求签署联合体协议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下午*:**](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下午*:**](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德市东侨大道*号逸涛富苑*栋*号(驿景大酒店对面)。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售价为***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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