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图书出版制作及宣传品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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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博物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图书出版制作及宣传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图书出版制作及宣传品二、项目编号:晋政采[****-***]G**-C*三、招标内容*、本次谈判共二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第一包: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大型图录共计*种册每种各****册,共计*.*万册*中型展览图录共计**种册每种各****册,共计*万册*小型展览图录共计**种册每种各****册,共计*.*万册 第二包: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专题陈列宣传页(共计**种)份每种各**万份,共计***万份*《参观导引》中文版份**万份*《参观导引》外文版(共计*种)份每种各*万份,共计*万份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第一包: 博物院提供“齐、清、定”的资料后,**天内交付成品。第二包: 分两批交付,即每半年交付成品的**%。*、交货地点:山西博物院。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条件: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六、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太原市迎泽大街***号,省城联社*层,***室)*、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般情况下不予退付。*、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收款单位: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帐 号:****************财务联系人:姚俊芳联系电话:****-*******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山西博物院 地 址:滨河西路北段**号联 系 人:蒙治坤 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号,省城联社*层项目联系人:蔡雨龙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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