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省普宁华侨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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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普宁华侨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外)开标时间:****年*月*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华侨医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医疗设备项目(委托编号:****-****PNG*****)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一、项目编号:****-****PNG*****二、项目概况:采购内容:血液透析机*套、中耳分析仪*套、听力筛查仪*套、数字化神经电生理检查系统*套(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类别:货物类三、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或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所有设备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必须具有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五、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投标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要求原件的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人民币**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收款人:******开户行:农行广州广仁路支行账号:***************财务联系人:李小姐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八、公示期: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普宁华侨医院(普宁市流沙玉华路西)联系人:秦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广仁路*号广仁大厦*楼)联系人:赖先生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