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广西玉林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扩建路面、绿化、危房维修维护及围墙拆建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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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扩建路面、绿化、危房维修维护及围墙拆建工程[YSCJ******/GS(YL)******J]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广******扩建路面、绿化、危房维修维护及围墙拆建工程 项目编号:YSCJ******/GS(YL)******J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工期:****年*月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发布竞标公告。定标日期:****年*月**日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四、评审(谈判)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时整截标后评审(谈判)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场东路***号)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振森(组长) 陈启传 陈超龙五、成交供应商名称:玉******成交供应商地址:玉林市城站路*号成交金额:叁拾肆万肆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柒分(¥******.**)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心荷 采购人联系人:陈超龙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