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攸县发展中心、接待中心办公家具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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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攸县******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攸县发展中心、接待中心办公家具,招标文件编号:YXZT-HW/****/**,现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中的“投标产品品牌”原评分细则:投标产品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的记*分/为省级著名商标的记*分,否则不记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作为评委记分依据。修改为:投标产品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的记*分/为省级著名商标或省级名牌产品的记*分,否则不记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书必须处于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作为评委记分依据。本《招标文件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编号:YXZT-HW/****/**)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编号:YXZT-HW/****/**)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