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重发)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望春站拆迁和安置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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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望春站拆迁和安置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进场登记号:****NBHSGC****招标编号:ZGZB****-****.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望春站拆迁和安置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咨询服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服务。*.*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望春站拆迁安置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服务。*.*建筑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编制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完整的书面节能评估报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类资质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审核;(*)注册在宁波大市范围外的须经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至**时, **:**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号**楼****室】购买招标文件。*.*超出规定时间或未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其它资料 / 。注:以上报名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其他复印件请装订成册,原件核查;*.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请于****年**月**日**:**前必须提交至宁波******。*.*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适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宁波******开会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帐号:*******************.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地点为宁波市中山西路***号海光大厦**楼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从北门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海曙区民通街***号联系人:何彪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本项目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号温州银行大厦**楼**** 邮编:******联系人:杨利波 电话:****-******** 传真:****-********